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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政府工作报告如何在稳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2020政府工作报告如何在稳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疫情这一特殊时期的两会引起全民关注。《2020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看点十足。

《报告》在稳定企业的金融支持方面提出: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

在3月1日,银保监会、央行、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中就要求:

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同时,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应该说,《通知》对于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财务支出和流动性压力,有极大的帮助,并且也有利于后续的复工复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但是随着国外疫情的发展和疫情防控的常态化,我们看到企业的复工和收入的增加都不及预期。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仍然会继续面临困难,将《通知》的政策进一步延长到明年3月底,不仅是加大金融扶持实体经济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六稳、六保”的重要举措。


《报告》原文:“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通过“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实现覆盖更大范围的受影响小微企业,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抵押物不足的问题;通过降低担保费率,解决融资贵的问题;通过对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提出明确的增速要求,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供给不足的问题。多措并举,提高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报告》原文:“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

疫情以来,央行三次降准,并通过专项再贷款、再贴现向市场释放了大量的流动性,资金面宽松,市场资金利率持续维持低位,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不畅,也导致了一定的资金空转和套利行为,如部分企业通过票据贴现转银行理财等方式,进行资金套利。强化监管,防止资金“空转”,有利于资金进一步流入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