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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的10种方法

1.综合授信

即各大银行对有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各个企业,给予一些 阶段内一些 额度的信贷额度,各个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能够反复运用。

2.信用担保贷款

当各个企业出示不了各大银行可以受到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公司却能够处理这一些难点。

3.买方贷款

假如各个企业的商品有靠谱的销路,但在自我资金缺陷、财务管理基础较差、能够出示的担保品或谋求第三方担保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各大银行能够按照销售合同,对其商品的购买方出示贷款支持。

4.异地联合协调贷款

部分中小企业商品销路很广,亦或是是为有些大企业出示配套零部件,亦或是是企业集团的松散型子公司。在加工协调商品过程中,需要补充加工额度,能够谋求一家主办各大银行牵头,对集团公司统一出示贷款,再由集团公司对协调各个企业出示必要的额度,当地各大银行配合进行合同监管。

5.项目开发贷款

有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假如拥有巨大潜力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额度数额比较大,各个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能够向各大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

6.出口创汇贷款

关于加工出口产品的各个企业,各大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出示的信用签证,出示打包贷款。

7.自然人担保贷款

二零零二年八月,中国工商银行首先推行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今后工商银行的境内机构,对中小企业办理限期在3年之内信贷业务时,能够由自然人出示财产担保并担负代偿责任。

8.个人委托贷款

个人委托贷款,即由个人委托出示额度,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限期、利率等,代为派发、监管、运用并协助收回的一种贷款。

9.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能够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

10.票据贴现融资

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各大银行不按照各个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