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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建立退出决策委员会?

你所在的投资机构建立退出决策委员会了吗?几乎所有的投资机构都建立了完善严谨的投资决策流程,从项目挖掘,到立项会、到尽职调查,到投决会,到投资协议谈判,到工商变更,整个流程行云流水,环环相扣,但极少有投资机构也建立了退出决策委员会。

在我国,大部分的投资机构实际上人数都很少,以为数不多合伙人为核心,加几个投资经理,形成了最精干的投资团队。核心合伙人在基金里起着灵魂人物的作用,也对基金的所有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建立退出决策委员会,对于基金的科学决策来说至关重要,原因如下:

首先,退出是比投资更重要的决策。资本市场有句老话,会买的是徒弟,会卖的是师傅。投资的本质是获取退出收益,只有退出才算是真金白银的收益。对于如此重要的决策,怎能不慎终如始?

其次,建立退出决策委员会,将倒逼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投资经理,还是投后经理,对项目进行充分全面的了解,避免依托于片面信息的决策错误。

某种程度上说,一个基金在投资一个项目时,才是对项目最了解的时间,越往后推,对项目的了解程度越弱。这就像刚高考完,对高中课本知识是最了解的,读完大学,基本课本知识全忘光了。而对项目不了解的原因,实际上是我们投后做的工作不到位。建立退出决策委员会,必然要求项目负责人,重新审视、调查分析项目的自身情况、竞争情况,形成充分详尽的退出建议报告。要谨防在片面信息的基础上去做退出决策。退出与投资一样,都要掌握信息的充分了解权。

再次,建立退出决策委员会,有利于避免基金一言堂,避免基金老大决策的反复无常。前文说到,很多基金是建立在老大或少数创始人的绝对权威基础上,老大的决策又经常反复。很多做投后的人、退出的人,可能对这一点深有感触。建立退出决策委员会,是用基金的内部机制和流程,来约束少数人的不理智决策,使得大家都在机制框架范围内做事。

第四,建立退出决策委员会,有利于大家进行充分的讨论,从而建立更合理更准确的决策。既然要开会,那么必然项目负责人、退出决策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都要充分探讨,充分发表意见,这样有利于群策群力,依靠大家的经验知识,做出更合理更准确的决策。

第五,建立退出决策委员会,便于利益各方的相互理解和达成利益均衡。一个基金中,投资经理、GP、LP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简单来说,投资经理考虑的是自己升职加薪跳槽更有利,GP考虑的是投资机构利益的最大化,LP考虑的是LP利益最大化。建立退出决策委员会,必然要综合考虑GP、基金的情况,比如说LP近期是否有资金回笼需求,基金的周期,基金的其他项目表现情况和退出预期,比如说GP近期是否有新的募资计划,GP是否有对外宣传需求,GP的核心成员是否有变动等。

第六,建立退出决策委员会,有利于厘清责任和计算功过。我们无法保证在做每一个决策时都是正确的,但每个退出委员会、项目负责人的观点和退出意见都应该记录在退出决策会议纪要中,以便于在未来进行复盘和总结,并在计算功过时作为依据参考。

总而言之,投资机构应像重视投决会一样重视退出决策委员会,在充分掌握信息、充分讨论、严谨决策的基础上,对待每一个项目的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