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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融资租赁有哪些风险?

汽车融资租赁有哪些风险?汽车的融资租赁业务在国外已经是非常成熟的一个市场了,可是在我们国家仍然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近几年国家出台了很多新的政策,例如营改增政策,小汽车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等等,政策出台时间还不长,所以我们国家在小汽车融资租赁这块的一些相关法律制度等还没有得到完全的规范。各融资租赁企业参差不齐。

对中国消费者来说,拥有车才觉得是拥有了自己的核心资产,而融资租赁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是在“付款开别人车的人”,特别是小汽车不像其他资产,它还涉及产权证的问题,产权证没有过户到承租方的名字,在某种意义上讲不算是承租方真正的资产,但是如果先过户给承租方的话,出租方又有资产损失的风险。这就是汽车融资租赁所特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点。所以针对这一点,我们要特别注意风险的防范。

汽车租赁也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为一般租赁,产权为出租方所有,融资租赁为特殊租赁,由承租人按照自己的要求选择相应的车辆,出租方购买后再出租给承租人,按月收取租金,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可以以一个较小金额购买此资产或选择退租等。

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目前存在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业务风险等。

1.信用风险

承租方租赁车辆后,故意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按时或者全额支付租金,造成出租方无法如约收回车辆成本和相应利息收入。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违约风险。信用风险除了跟承租方自身的企业信用有关系之外,有时也跟出租方在授信时的主观判断有关。因为全社会的授信系统还未达到透明化,目前大多数融资租赁企业在进行承租方的授信审核时,往往只能凭借承租方出具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各种证照和个人信用平台进行审核,这种审核带有主观性,有可能会漏掉看不到的信用危险。

2.法律风险

由于我国的汽车融资租赁起步晚,相关的法律规范还不是很健全。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出现问题时,应该有承租方负责维修和承担相应责任。但是我国目前的交通法规与之还不能完全匹配,出现交通事故时,遇到承租方负担不起赔款,或者酒后肇事,保险不理赔的情况下,受害人往往会牵扯到出租方,将出租方也作为共同被告,融资租赁企业可能会不得不支付相应的赔款或者承担一定责任。

3.业务风险

业务过程中会容易遇到过人车失踪的情况。不仅承租方失踪,连带标的物也失踪。诉讼法律拿到裁决结果,由于无法找到人和车,致使法律判决也无法执行,出租企业也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租赁开始时就配备上GPS或者其他先进的设备也许会有所改善。